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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要建立再选科目托底保障机制?

发布时间:2024年04月07日

根据《陕西省深化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要求,要建立再选科目托底保障机制。教育部出台《普通高校本科招生专业选科科目要求指引》后,对各专业的选考科目作出了具体要求,但在“3+1+2模式”下,个别再选科目仍有可能出现严重失衡情况,影响考试公正,因此要建立再选科目托底保障机制,即:当再选科目中某科目考试人数少于保障基数时,以保障基数为准,从高到低进行等级赋分。其中保障基数按照国家相关学科人才培养的需求、当年全国高校面向陕西的实际招生计划数以及考生选考科目情况等因素予以综合研究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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